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京、津、冀三地启动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被确定为三个试点法庭之一。
5月10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汝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章水与调解庭负责同志一行4人到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调研指导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分析当地新型城镇化特点、研究法庭软硬件建设改进意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配合试点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凡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庆国等陪同调研,柳泉镇党委书记李想、县法院相关负责人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黄汝端副院长对县、乡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给予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对柳泉人民法庭在县乡党委、政法委、县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党组织建设、审判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调解职能、指导职能和服务职能,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表示肯定。就与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政策解读,并表示将对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给予推动解决。
黄汝端副院长就如何做好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一是思想上要重视。开展试点工作既是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人民法庭自身建设的需要;既是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大好机会,也是展现基层法庭干警司法能力的平台。为此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最高法院的要求上来。二是行动上要迅速。要抓紧细化本试点的工作方案,找准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和工作规律,完善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模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因地制宜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工作上要务实。积极开展涉农诉源治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服务农村土地改革、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强法庭自身建设等工作。分项制定总体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层层落实。推进过程中,既要关注顶层设计,也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既有普适性,又有本地特色,深化和发展“廊坊经验”,努力将柳泉法庭建设成为全省“示范法庭”。四是保障上要有力。配齐配强法庭工作人员,完善法庭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全流程组织机构,健全完善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的乡村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和涉农审判模式。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庭信息化建设,配齐信息化设施设备,强化应用效果。五是宣传上要广泛。试点工作不能“闭门造车”,而要敞开大门,实行全过程民主,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做好向人民群众的试点宣传工作。
孟凡成书记表示,柳泉法庭能被选为试点,是最高院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我们的荣誉和责任。全院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要主动积极配合,加强沟通衔接,落实好此次试点工作要求。
调研中,黄汝端副院长一行实地察看柳泉法庭外围环境、法庭内部结构、审判法庭、“老曹调解室”、档案室、院史馆及文娱活动室等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