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王青青)近年来,景县法院从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效率入手,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目标为牵引,切实发挥指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推动审执工作持续向好。2021年,该院审判质效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一是推行节点管控。审管办每月进行专项质效通报,实现对案件排期、审限、结案、案件质量的全程监督,达到微观问题、毫末问题的有效监管,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良性循环。探索制定完善差错案件通报制度,进而形成对审判质量的补强管理。
二是优化案件分流程序。强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案件的分流上做文章、调解上下功夫、速裁上提质效,实行诉非分流、繁简分流和主辅分流,提高小额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裁判效率、解纷效率。2021年,共审结各类案件7799件,同比上升37.6%,简易程序适用率90.99%,同比上升2.96个百分点。
三是强化案件监管责任。建立审判质效指标“日通报、月点评”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积案清理,采取定督办领导、定承办法官、定结案措施、定结案时间的“四定”方式,落实清理消化积案责任,力争尽快结案。
四是规范司法行为。狠抓立案、信访、法庭等“窗口”建设,结合现场巡查、抽查庭审录播等方式,实时监管法官干警庭审着装、司法礼仪情况。注重发挥主管院长、庭长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同步推进案件质效、法院形象双提升。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成果转化。聚焦审判实践中的实务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强化智力成果转化。2021年共报送各类典型案例24篇、专题论文25篇,开展专题调研7次,景县法院被衡水市中院评为2021年度“全市调研先进工作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