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沧县风化店乡大白头村民杨某胜夫妇将一面印有“维护百姓利益,彰显司法温度”的锦旗送到沧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同时,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解民忧,敬业尽责效率高”的锦旗送到河北冀恒达律师事务所袁宏伟律师手中。
2024年9月21日,杨某胜应聘到沧县某物流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9月24日,他在从事司机工作驾驶途中,车辆轮胎出现故障,下车检查时,被车上掉下来的重物砸伤右脚。受伤后,他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于2024年10月4日出院。出院后,他即与沧县某物流公司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因与沧县某物流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于2024年11月13日依法向沧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沧县某物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法定期限内向沧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其与杨某胜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受援人杨某胜收到开庭通知后,因担忧官司败诉而内心惶恐。2025年3月28日,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沧县法律援助中心,倾诉自己的委屈与不安。中心工作人员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后,确认符合援助条件,当天便受理案件,并指派河北冀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袁宏伟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袁律师接受指派后,先向杨某胜了解案件详情,随后着手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向沧县人民法院递交。开庭时,袁律师据理力争,结合案例阐释法律。庭审结束,袁律师向法律援助中心反馈情况,称沧县某物流公司否认与杨某胜存在劳动关系,还以自身经营困难为由,明确拒绝赔偿。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袁律师积极行动,一方面梳理证据材料、查找相关案例,另一方面主动与主审法官沟通。之后,经过多次调解,结合原、被告双方的实际状况,最终在沧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杨某胜获赔55000元,不仅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更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
锦旗是受援人对沧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工作的莫大肯定。从快速审查受理、精准指派律师,到后续与律师协同跟进案件,始终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看到受援人最终获得合理赔偿,该中心工作人员深感欣慰,也更加坚定了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的决心,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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