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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人民法院:匠心独运显责任 倾心调解化纠纷 |
时间:2024-09-25 11:25 |
来源:网上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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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装修工程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案。在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由被告负责原告住所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人员未尽注意义务,导致原告住所的暖气管道遭到损坏,造成原告经济受损。原告在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误工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并带领两名干警到原告家中进行了现场勘验,根据物品损坏程度及双方的陈述,发现原被告之间矛盾虽然有些尖锐,但存在调解的空间。在接下来的两天内,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先后7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在两人情绪出现缓和后,承办法官抓住时机,将二人传达到庭,并根据双方矛盾焦点提出了解决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对法官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深表同意,在原告用拖欠被告的工费抵消暖气管道对应的损失后,被告又现场向原告支付了剩余的赔偿金。至此,这起财产损害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为当事人既节约了时间精力又节省了经济成本,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深州市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也是“调解优先”原则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法官们秉持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不仅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武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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