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孟春权法官充分利用互联网庭审方式,适用独任制开庭审理了一起普通程序的民事纠纷案件。与以往普通程序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同的是,这次审判席上仅有一名法官。
本次开庭审理的案件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该起案件经过公告,却在开庭在即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开庭。如果延期开庭,将给当事人造成不便,也会延长案件审理期限。孟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同时对案件认真研判,确定该案属于最新公布的《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符合独任制适用条件,于是在庭审前向当事人释明了程序变化及适用依据,并征询当事人意见。在取得当事人同意后,孟法官对该起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审理,同时在信息化办公室干警的支持下,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开庭审理。
庭审中,诉讼当事人通过远程网络参与案件审理,既落实了疫情防控措施,又满足了群众诉讼需求,做到防疫和诉讼服务“两不误”。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表示:线上开庭不但保证庭审如期进行,解决了燃眉之急,而且全程录音录像、功能齐全,是真正方便老百姓的诉讼服务。
在全民战“疫”的特殊时期,“云办案”模式已成为深州法院的工作常态,案件承办法官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应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和智能司法服务平台灵活开展工作,让疫情下的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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