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在疫情防控期间还心系案件为我们调解!”近日,深州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网络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落实了疫情防控措施,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被告人甲某与被害人乙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人甲某殴打乙某致轻伤二级。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甲某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深州法院在受理本案后,承办人张久栓经查阅卷宗,发现本案矛盾不大,民事部分具有调解的可能性,遂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张久栓通过微信视频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结合本案争议点,耐心与双方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全额支付了赔偿款,被害人自愿为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至此,该案民事赔偿部分得以成功调解。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确保审判与防疫“两不误”。11月30日,刑事审判庭通过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了该起刑事案件,本案将定期宣判。
疫情防控不容懈怠,诉讼权利也需全面保障。下一步,深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加大互联网庭审系统的使用,努力做到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正义与温暖。(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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