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孟令伟)8月2日,盐山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对二次酒驾的刘某依法传唤,被盐山警方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刘某对自己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深感后悔。
7月30日中午,盐山的刘某在城区一饭店喝下四瓶啤酒后,便在饭店里坐了起来,自己心知肚明,今年的三月份,在山东省庆云县被查出酒驾一次,如果再一次被查酒驾后果严重,一定要躲过执勤交警。于是他在饭店里坐到了下午3点,认为认为天这么热交警不会上班,放心大胆地走吧。于是他发动了轿车,当他行至盐山城区东环路段时,正赶上巡逻的交警,刘某见到警车加速逃跑了,巡逻的交警看出了破绽,立即与城区中队的民警取得了联系,重点查一下冀Jk××××这辆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刘某行至205国道盐山大王铺路段时,被执勤的城区中队民警抓了个正着,刘某一个劲地请求执勤交警高抬贵手放他一马,执勤交警闻到了刘某嘴里带着酒气,于是,对刘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为酒后驾车。执勤交警将刘某的骄车暂扣,对其进行处罚时,发现刘某为二次酒驾。2日,交警对刘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月,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刘某后悔莫及,费尽心机也没逃过交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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