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快了吧。本以为这笔欠款怎么也要几个月才能收回,没想到这一次竟然还不到一个月就拿回了钱。”在盐山法院服务大厅,原告李某拿到欠款后,激动地说道。
“您这个案件涉及金额3万元,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特别适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它庭审程序简化、一审终审的特点,可以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让您的合法权益更快得到保障。”工作人员耐心解释道。自今年四月份盐山法院实施小额诉讼程序以来,这一幕每天都会上演。
为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案件增量,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盐山法院从4月1日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沧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理案件。为更好引导15万元以下标的纠纷案先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盐山法院积极宣传,通过发放“小额宣传提示卡”、《明白纸》,播放小额诉讼宣传片、向案件当事人一对一讲解等方式,真正让老百姓心里明白、自主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通过法官专项会议积极部署本院实施办法,细化各流程管理、依次有序筛分适用案件,严格依法实施程序流转,坚决破除大家“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的思想。
截至4月21日,盐山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得到广泛应用,且成效明显,全院共收案件1892件,适用小额诉讼案件455件,适用率达到24.05%,其中,结案440件,结案率为96.70%,成为全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承办案件数量之最,真正实现案件提质增速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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