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我到你家门口了,你家怎么没有人?你在哪里?”执行干警询问被执行人乙某。2021年10月6日早8点,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乙某住处,在其住所地张贴《督促履行告知书》。
申请执行人甲某与被执行人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乙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向申请执行人甲某给付20万元借款及利息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甲某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立案执行后,于2021年9月10日向被执行人乙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乙某拒不向本院报告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甲某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被执行人乙某有房产一处,该房产位于衡水市桃城区某小区,遂本院依法查封了该房产,并告知了被执行人乙某查封情况,但乙某继续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10月6日早8点,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乙某住处,敲门无人应答,于是拨通了被执行人乙某电话:“我到你家门口了,你家怎么没有人?你在哪里?”被执行人吱吱唔唔的说:“我在济南打工......”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乙某,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拍卖其房产,并将《督促履行告知书》张贴于被执行人乙某门口。
2021年10月8日上午,国庆假期刚结束,被执行人乙某交来20万元现金,申请执行人甲某放弃利息等主张,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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