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成效,景县法院按照“三分流”工作模式,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促进执行工作高效运转。2021年1-7月,该院执行案件结收比为79.7%,结案率为77.7%,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
一是实施繁简分流。明确案件甄别标准,确保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对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小且有履行意项的案件,第一时间查控财产、收发案款,尽力缩短执行周期。对当事人有争议且在短时间内不能执结的案件,在释法明理、收取案件材料、标注案件注意事项之后,迅速流转至其他执行实施团队进行精细化办理,初步构建起简单案件前端速执、复杂案件后端精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二是实施执保案件分流。设置专人办理保全案件,制定《财产保全执行工作规范指引》,对诉前、诉中、续行保全等进行全流程指引,有效提升财保案件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对工作中存在的财产保全裁定签发随意、内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及时与审判庭进行沟通,从严格依法执行角度明确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标准,促进审执衔接。2021年1-7月,共执结财产保全案件437件,同比增长4.8%。
三是实施涉民生案件分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建立提速执行、集中执行、联动执行贯通机制。针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用足用好执行手段,2021年1-7月,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476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3条,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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