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张玉伟、焦艳娇)6月30日,灵寿法院依托公检法三方联动机制,合力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保定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103.75万元并缴纳罚款1.8万元。决定作出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案件移送至灵寿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经法院传票传唤一直避而不见,执行人员两次前往保定对其实施拘传均因未找到人员下落无功而返,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又流泪”,院长刘梅林听取案件汇报后说。在刘院长的亲自部署下,灵寿法院迅速会同公安部门启动了执行联动机制,向公安机关发送协查函,灵寿公安局主动担当作为,仅用四天时间便成功将薛某控制并移交法院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迅速将薛某控制
此案件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又是涉及众多农民工工资的涉民生案件,在对薛某进行询问、调查过程中,灵寿法院主动邀请灵寿检察院进行监督,并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邀请检察机关监督,联合做被执行人工作
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同配合下,薛某表示积极筹措资金,分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于当日将首期执行款30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案款账户。“我们公司确实也有很多涉诉案件,但像今天这种执行力度的,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薛某在签署分期履行笔录后说。
执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单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近年来,灵寿法院着眼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了县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大执行”格局,共建了信息互通制度、征信共享制度、集约查询制度,使执行工作效能更高、威慑力更大,加速推进了切实解决执行难进程。
心中有信仰,脚下便有力量。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华诞恰是风华正茂,灵寿法院全体干警将传承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和精神血脉,坚定信念,践行宗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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