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基层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络。
一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医疗保障监管环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高阳县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强化镇(街)政府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乡镇政府综合监管体系重要内容并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成立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监管队伍,制定监管工作方案,摸清监管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全力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二是强化属地职责,多形式全覆盖扩大医保政策宣传面。2024年4月高阳县启动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工作。期间,高阳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各镇(街)执法大队,通过进机关、企业、学校、镇(街)、村(社区)、公园广场、农村大集等地广泛开展宣传,张贴征集诈骗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500余张、印发手提袋、纸抽、彩页等宣传材料5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同时,利用LED电子屏,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发布医疗保障政策,切实提高公众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司法后果的知晓度。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不同定点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高阳县以加强基层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工作,完善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力。同时,聚焦经办机构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保队伍,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保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高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