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诞生六十周年的重要节点,邱县创新推动“枫桥经验”,借鉴疫情防控做法,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实施意见》 和《关于构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敲门询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打造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日常排查、尽早发现、多元调解、快速整治、跟踪问效、及时反馈的闭环,初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风险及时消”目标。今年以来,邱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96件,化解267件,29件正在化解,对学校、医疗机构、工贸和危化品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共排查各类风险隐患126处,全部及时整改,第一季度未发生一起赴京上访事件,全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受到省信访联席办的通报表扬,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三层”联动,织密网络。一是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落实“日排查”制度。村(社区)干部、网格员、胡同长、楼道长、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每天走访摸排,及时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动态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发现问题随发现、随化解、随整治,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乡镇、街道落实“周调度”制度。乡镇、街道,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每周要调度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情况,对村(社区)未能及时化解的进行集中研判,充分发挥“一委一庭三中心”作用,加强化解,实现案结事了,风险隐患交综合执法部门及时整治。三是县级层面落实“月汇总”制度。县平安办、县联席办每月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分析。对超出乡镇(街道)职权范围或特别复杂疑难问题,提请县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案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该化解的化解,该帮扶的帮扶,该稳控的稳控,该整治的整治。
二、“四制”保障,规范运行。一是健全完善分级管控制度。对属于基层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由村(社区)、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处置。不属于本级职责范围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单位,组织专人进行调解或整治。属于复杂疑难问题的报县平安办和县信访联席办后,集体研究解决。二是健全完善跟踪问效制度。各级在受理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后,要及时办理并反馈当事人。对不适用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或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同时由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健全完善台账登记制度。各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滚动排查,动态更新,化解一件、销案一件。四是健全完善督导考评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督导和年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落后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倒查,严格问责。
三、“五项”原则,提质增效。一是密排查原则。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强排查频次和力度,明确责任,压实任务,达到全覆盖、无缝隙的衔接,在全县形成矛盾纠纷和各类社会风险排查化解整治“一张网”。二是早发现原则。通过实地走访、视频关注、微信聊天、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对群众的调查和摸排,灵通信息。三是快处置原则。对基层矛盾纠纷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保证矛盾纠纷和各类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不过夜。四是精帮扶原则。在解决重大矛盾纠纷过程中,强化政策、法律、经济等帮扶力度,灵活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如合理使用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专项资金。对邱县籍在外务工较为集中的地区,由政府主导成立相应的协会组织,加强脱难解困,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化解。五是严打击原则。紧盯重点群体挑头扛旗人员、进京赴省集体上访组织者、长期缠访闹访人员、重复进京上访老户、性格偏执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信访人等,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树立正确导向。对风险隐患整治不及时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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