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建监督平台。“两所一庭”就是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我镇搭建了监督台队伍,其中创新性聘请5名任期长、经验丰富、能力强的离任支部书记为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加上公安干警及法庭庭长、人民陪审员组成经验丰富的联合调解队伍。聘请离任支部书记加入队伍中,旨在发挥他们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对于村中事、村中人的精准把握,对调解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规范调解流程。矛盾纠纷主要有三个来源:上级签批、来访登记、日常排查。接收到纠纷件后,一日内报镇党委、政府,党委政府根据案件性质、类别等进行分流交办,属于法律事件的交由法庭调解,属于民事纠纷的交由司法所调解,属于治安类事件的交由派出所调解。当案件比较复杂,一方机构难以调解时,可以启动两两调处、三方合办。当联合调解仍旧无法满足群众诉求时,可交由中心法庭,由法律为老百姓兜底。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我镇开展“两所一庭”联调机制以来,今年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起,其中直接化解的有17起,两两调处2起、三方合办1起。该镇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形成了“矛盾多源、化解一源”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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