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河北机关 > 正文 |
沧县交通运输局:践行“枫桥经验” 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
时间:2024-09-29 15:18 |
来源:网上河北
|
|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践行基层执法站所“守一方平安、护一行有序、保一域清静”理念的基础性作用,沧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基层执法队伍日常工作相结合,提升执法温度,贯彻服务理念,打造沧县交通运输基层治理最美“枫”景。
一、宣传解释到位,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小事不出村”。推行“执法+普法”服务模式,在对辖区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发布宣传标语、上门走访等宣传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有针对性地宣传给每一名货车驾驶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同时通过定期现场排查和不定期路面检查、流动检查与定点稽查、日常执法与错峰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多管齐下,确保执法不留死角全覆盖。
二、协调联动到位,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大事不出镇”。沧县辖区内水路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并存,一起车船事故、一片水面油污、一声喇叭鸣笛等等,都可能成为影响城市形象、公众利益或引发矛盾纠纷的导火线。执法人员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服务、为民执法,每逢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旅游风景区船舶安全与黑车非法营运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网约车存在的安全风险,加强对动车站及周边乡镇的监控管理等,确保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被扼杀在摇篮中。
三、责任意识到位,强化处突能力,确保“矛盾不上交”。动车站内出租车司机之间偶有因不排队引起矛盾,执法人员秉持着“以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同行不良矛盾”的执法态度,将双方出租车司机约至综合执法岗亭分头进行劝导协调,从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角度,劝导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为乘客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在处理投诉件时,执法人员针对案件特点,牵头组织交警、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矛盾调节会议,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引导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共同推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下一步,沧县交通运输局将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树立“每一名执法队员都是纠纷调解员,每一起执法都是矛盾的源头化解,每一次与群众接触都是普法宣传”的三种认知,提升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治理能力,增加辖区百姓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