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实施以来,阜城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推进“两个规定”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等600余人召开特种设备“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会议,专题培训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3号令、74号令精神,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座谈交流,强化服务指导。组织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会,邀请省市局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培训指导、答疑解惑,全力助企纾困解难。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深入企业一对一指导帮扶,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完善档案管理等工作,帮助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法,提升监督质效。对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总监”“安全员”职责,认真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针对在用特种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截止目前,共检查160家企业,发现风险隐患68个,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阜城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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