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漳县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管,营造更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采购基础管理。按照预算标准科学编制采购预算和计划,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示格式,公示采购意向。指定专人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文件进行归档管理,有效防止资料缺失,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
二是推进采购“一网通办”。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全部实现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监管部门、各方政府采购全流程“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政府采购当事人“少跑腿”。
三是政府采购规范透明。实行采购人采购意向“应公开、必公开”,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备,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是降低企业参与成本。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全流程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等相关惠企政策,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进一步规范保证金收取程序,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等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持续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压实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主体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对采购资金、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时,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是全面实行“双盲”评审。联合行政审批局制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开展组织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技术平台,提供全方面支持,科学设置专家抽取室、评审物理隔离室,为“双盲”评审工作做好全方位、全流程的保障工作。(临漳县财政局 苗志强 张晓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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