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高质量信用体系的支撑。近年来,广平县围绕打造诚信营商环境工作目标,构建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提升社会信用应用水平、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信用监管模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事前“有信”,提升社会信用应用水平。已发布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覆盖60余项,企业作出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包括审批告知、主动公示、信用修复等5个类型,在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等20余个领域查询信用记录和使用信用报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事中“用信”,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在纳税信用、餐饮服务、医疗保障、食品流通等30余个领域,参考使用河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并运用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治理等各项信用工作中,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事后“增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加大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走进企业做宣传、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解决失信企业不懂修复、不会修复等难题,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作出信用承诺,主动申报修复失信记录。
守信受益、失信难行。诚信已成为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催化剂。广平县将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良信用环境。(班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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