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唐县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奠定秋冬季空气质量基础,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研判,制定并印发了《唐县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开展多项攻坚行动,会同专家组进行不间断日查、夜查,建立发现问题落实整改闭环机制,全力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一、餐饮源污染管控专项攻坚行动
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对城区范围内253家餐饮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并保持动态更新,真正做到摸清底数,知根知底。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要求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将每月清洗1次变为每月清洗2次,烧烤店更改为每周清洗1次,建立清洗台账定期上交。
截至目前,已对城区范围内的253家餐饮单位统一进行了清洗,做到了百分百使用,百分百清洗,百分百合格。第二轮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已于8月25日开展,预计月底完成。
二、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
要求工地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N工作方案》要求,并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大排查行动,对城区内施工扬尘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消除施工扬尘隐患;强化城中村自建房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落实抑尘措施。强化道路扬尘管控,落实主干道24小时保洁机制,保障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便道的清扫频次,同时强化人工清扫、冲洗作业,及时清理道路积尘及雨后道路积水污泥;并加强我县周边国、省干道、外环路以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养护,重点强化城市出入口及周边重要干线路段的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另外,加强城中村道路清洁管理,定期开展洒水保洁作业,保证村内所有道路全面清扫、洒水保洁,不留卫生死角。
三、汽修摊点整治专项攻坚行动
对城区内部及周边汽修厂进行全面排查,除使用高效治理设施的汽修厂(4S店)外,其余修配摊点严禁调漆、喷涂作业;对调漆、供漆的摊点进行排查,摸清进货、销售链条,建立台账,依法处罚。截至目前,对县城四环范围内112家汽修厂进行了排查,对存在环境脏乱差、场地不达标、危废处置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的维修业户下达整改通知书78份,要求限期整改,达标作业。
四、重点区域企业源污染管控专项攻坚行动
协调重点区域内的涉及物料生产、运输的企业进行错时作业,引导夜间减产、限产。通过调整生产负荷、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强化氮氧化物减排;对涉VOCs生产工序错时调控,合理安排涉VOCs排放环节施工计划,减少日间臭氧前体物排放。自攻坚行动以来,生态环境局共出动154人次,巡查点位58个,发现问题3个,其中,立行立改1个,立案调查2个。
五、强化路检路查专项攻坚行动
由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交警大队、执法局、养路工区组成了路检路查联合小组,设立了2个定点小组和1个流动小组24小时对过往的重型载货车辆进行抽查,强化重型载货车辆管控,严查车辆扬撒遗漏、超载超限、渣土车私运等违规行为。攻坚行动以来,共计上传黄牌机动车闯禁行共计76辆。
对停车场内停放的重型载货车辆开展尾气检测,攻坚期以来,共检测车辆14台,暂未发现问题;同时,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力度,攻坚行动以来,共检测1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1台超标,已立案调查,现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六、强化巡查交办督办专项攻坚行动
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依法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对照《唐县大气污染防治快速联动机制》交办问题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盯办。
自夏季大气专项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4次,27余车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34个,起到了严查一起,震慑一批的效果,有力巩筑了该县的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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