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道路被占道经营者占用,占道者很多时候觉得无所谓,有的甚至认为理所当然,还有的甚至质问“摆个小摊究竟违反了什么法律?”
易县城管普法微课堂带您走进郭某的违法案件
2023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朝阳西路惠东小区附近日常巡查中发现,郭某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卖煎饼。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郭某立即改正,并处以20元的罚款。
1、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交通通行,容易引发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等问题。
2、容易形成安全隐患,影响周围行人安全。
3、人为制造的垃圾,严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4、某些流动摊点卫生条件比较差,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经营的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人们的健康得不到保障。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设摊点,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答复。经营者应当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允许摆设摊点的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向社会公布。
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每次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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