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要求,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师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冷静处置能力,4月6日至7日易县教育和体育局联合交警大队,分别对西陵中心小学、紫荆关学校、南城司中心小学校车安全负责人和驾驶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培训。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俊龙结合《校车管理条例》做了以下要求:一是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坚决不允许存在超员现象;二是学校要认真摸排是否存在黑校车现象;三是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按照审批路线行驶;四是每一辆校车必须配齐配足逃生锤、灭火器、三脚架等安全应急设施;五是学校各级负责人要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必须监管到位。
交警大队安监科科长刘华提出,要想管理好校车,首先,要熟悉业务知识。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哪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其次,依法严格管理。要严格校车安全标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最后,确保行车安全。司机要严格按照时速规定行驶,校车照管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接送职责,并对“两客一危一校”做了详细讲解。
交警大队现场指导如何进行常规隐患排查。1.要对接送车驾驶人资质、车牌、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排查。2.重点排查安全带、轮胎、制动系统、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情况。3.重点关注司机身体健康、心理测评等是否符合驾驶员要求。4.日常接送工作中,接送前后要严格清点学生人数,及绕车内、外检查。
最后教体局安全办主任杜建忠提出,各学校要做好三抓:一真抓安全教育,二实抓安全演练,三紧抓安全日常排查。他强调:“安全工作无小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抓起,从机制抓起、群策群力,真抓实干,全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杜绝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事故,确保孩子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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