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市场监管局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广泛动员现场宣传
3月13日上午,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琨阳购物广场正门开展“315 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详细讲解有关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并就如何选购安全、合格的产品进行具体详尽的指导,积极推广《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发放消费知识宣传页等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知识产权法》等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科学消费。同时,积极宣传12345热线和12315平台,提高群众的质量安全和投诉维权意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多元共治新格局,以实际行动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品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
持续推进专项检查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针织工厂等场所进行“3·15”市场专项检查,围绕食品、药品、针织服装等国计民生、重点、热点消费品种,集中整治消费者重点关注的商品开展“3·15”集中检查行动,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培训企业深化责任
3月10日召开燃气灶具经营单位培训会,会上工作人员讲解了《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标准化法》 以及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等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讲解燃气具经营户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通报了前期燃气具执法查处情况。会上要求经营户要切实落实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把产品进货关,建立好进销货台账,落实好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要求;要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检查产品执行标准是否有效、是否取得3C认证,燃气灶具是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产品标识是否规范等,主动停止销售不合格问题产品;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选购合格燃气具、正确安全使用燃气器具,保障消费安全。
3月13日,肃宁县市场监管局邀请市局纤检所老师对辖区内针纺企业的产品说明、标识进行了授课。现场解答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如何开展企业产品的质量工作展开了探讨。通过本次培训活动,让企业有所收获,主动有效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提升我县消费品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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