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清河县“激情落实年”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会议精神,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提升审批效率、转变服务观念、提升企业绩效等级、强化危废管理等四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的清河篇章贡献环保力量。
一是审批服务提速提效。深入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帮扶行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办理环保手续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主动对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提供提前介入服务,为项目及早落地建设创造条件。同时,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实行“简易办、一次办、网上办”,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理念,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提速为7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大大提升了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轻微违法首犯不罚。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客观、全面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三是助推企业绩效升级。组织我县预进入白名单的市本级重点工程项目召开座谈会进行初审,并邀请市局对口科室和行业专家对预升级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把脉会诊,帮助企业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企业绩效升级进度,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以高水平绩效管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提升危废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优势作用,帮助企业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提供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小微产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就地分类收集、安全及时转移和实时全程监控,有效减轻全县小微企业负担、降低跨县域远距离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风险、遏制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