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涞水县在全县全面开展了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通过县人民政府授权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城乡低保审批权,民政为民服务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是责任落实更到位。通过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后,乡镇政府是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的主体,乡镇长是低保审批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干部由“二传手”变成了“守门员”,低保政策由原来向下灌输变成现在乡镇干部主动向县级民政部门请教学习,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
二是保障对象更精准。低保对象认定的基础材料、基础信息、基础数据等都来源于乡镇和村(居)委员会充分发挥乡镇、村(居)干部对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来源、财产状况和父母子女的情况更加了解得优势,实现审批对象更加精准化。
三是审批程序更便捷。审批权限下放前,从乡镇受理申请到审核,再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审批权限下放后,简化了办事流程,减少了县级抽查和审批环节的时间,审批办结只需要20个工作日,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
四是困难群众更认可。乡镇干部直接面对困难群众,熟知办理程序和进度,能够及时回复和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宣传解释政策更接地气,群众更容易接受,来民政局上访的群众明显减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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