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从2022年开始,逾期年报除信用惩戒外,还将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市场主体及时履行年报义务,避免信用、经济双重损失。
自2022年3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正式施行。《细则》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会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仍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在经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等多方面将受到联合惩戒。广平县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凡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21年度报告,请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http://www.hebscztxyxx.gov.cn/notice/user/popup_login)或者登录微信公众号“河北市场监管”,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公示。
广平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310-4532305
广平县市场监管局广源分局电话:0310-4532597
广平县市场监管局北吴村分局电话:0310-4532322
广平县市场监管局胜营分局电话:0310-453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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