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为严格食盐生产企业监管,提升食盐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局《2021年食盐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近日省局专家组对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冀盐食盐有限公司开展了体系检查。
本次检查由省局专家组成检查组,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作为观察员,采用现场检查与材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求、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检验、产品贮存和运输、产品追溯和召回、培训、管理机构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一共十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本次体系检查,有效地督促了食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产品检验制度、过程控制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盐生产各环节可追溯。
检查组对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食盐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表示肯定,检查组强调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食盐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强化食盐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生产全程可追溯。
目前,辖区内共有两家食盐生产企业,按照产品风险等级,该局于年初制定了监督检查计划,截止目前,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对两家企业日常监督检查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今后,该局会继续秉承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工作原则,坚持“明规矩于前、寓监管于中、施重惩于后”,积极打造公平的营商环境,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食盐监管工作迈向新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