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全力构筑一道坚实的民生领域安全保护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物价监管科、执法大队和10个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价格监管领导小组,针对疫情期间部分商品价格偏高投诉偏多等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分工,全系统组成11个执法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工作制度,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下发了《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价格提醒告诫函》,发放给辖区195家药品经营单位,并建立了“冠状病毒相关药械价格防控微信联系群”,每天发布国家、省、市、县市场监督管部门在疫情期间查处的各类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和各种警示信息,告诫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医药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
三是开展重点约谈。1月24日,对4家规模较大的连锁药店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通报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认识药品药械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药品药械质量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价格管理有关规定,严守法律底线和道德红线,坚决杜绝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行为。同时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多渠道供货,积极采购疫情防护用品,保证我县市场供应。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商超、超市和集贸市场开展全覆盖多频次价格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药店销售的药品、口罩、84消毒液、消毒酒精等医用产品以及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进货渠道、产品质量、市场价格等情况,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查处。同时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处,有处必果,绝不姑息。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42人次,巡查药品和防护用品经营企业344家次,商场超市4360余家次,发出提醒告诫函500余份,受理价格投诉举报40余起,立案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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