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一项由政府确定、有关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参与,多渠道募集资金,为因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参加活动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动。我县自2008年开展这一活动以来,牢牢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宗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突出“互助性、普惠性、应急性”的原则,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使患病职工因病造成的经济困难得到了有效缓解,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产生了“补助一人,温暖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反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活动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在岗职工(以身份证信息为准)均应参加活动。
缴纳标准
参加活动职工每人每期缴纳互助金60元。互助金为单位统一缴纳,不接受个人单独缴纳。
缴纳时间
互助金的征集与缴纳时间是1月1日至2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办理互助金缴纳手续。
救助对象
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活动期内患病住院发生额一万元以上的,按《实施细则》规定予以救助。在一个活动期内或距上次救助一年内,参加活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只享有一次救助。
咨询电话:7569977 1593383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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