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集法庭受理一起离婚返还彩礼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均系再婚,二人经他人介绍,很快结婚,由于婚前了解较少,婚后矛盾不断,终于在6个月后,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
该庭受理该案后,首先积极联系原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看看二人矛盾是否能调解,是否能继续生活下去,毕竟二人结婚时间太短,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法官将原被告分别叫到法庭了解情况,二人逐渐情绪稳定,都表示由于婚前了解太少,无法适应对方生活,二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也无夫妻之实,决定离婚,但双方对彩礼返还的数额争议较大,双方父母也情绪很大,案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经工作人员联系村干部,了解到张某、王某的家庭情况,随后又联系到王某的亲戚朋友,经多方劝说,王某终于放下怨念,同意将张某退还彩礼的份额,并且保证不再对刘某进行人身攻击。双方顺利进行了个人物品交接,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庭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非常感谢工作人员不但为其解决了离婚问题,还化解了个人恩怨。
本案中,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短,登记结婚后仍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双方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宜认定为已经共同生活。但是,考虑到办理结婚登记以及短暂同居经历对女方的影响、双方存在共同消费、彩礼数额过高等因素,判决酌情返还大部分彩礼,能够妥善平衡双方利益。(葛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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