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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人民法院:“如我在诉”解纠纷 “将心比心”办好案 |
时间:2024-07-09 17:56 |
来源:网上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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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00。下午,液”、“法院,一月,684.6.736”、“28000.一年30000,2025,6月”这几句怪异的话,并不是网络暗语,而是一名特殊的当事人发送给承办法官的微信信息。
近日,隆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张新伶受理该案后,在与被告刘某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刘某因突发脑梗,已经丧失部分语言能力,讲话词不达意。为了解刘某的真实想法,每次听完刘某讲话后,张新伶都会认真“翻译”一番后发给对方,得到对方的认可再继续进行调解,坚持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将心比心”,充分给予刘某表达诉求的机会,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沟通,终于化解双方的矛盾,让双方握手言和。
在张新伶看来,由于诉讼程序的专业性和双方诉讼能力的对等,并不是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够在诉讼中充分表达意愿、实现诉讼权利。如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民事纠纷案结事了,既是民事法官面对的重要课题,也是肩负的历史使命。
“如我在诉”是法院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衍生不必要的诉讼,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方法之一。“如我在诉”就是坚持换位思考,就是以充分说理和耐心释法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就是为让人民群众以看得到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张新伶 郝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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