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徐水区区司法局在全区集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强化激励保障,形成整体合力,努力为全区法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1+N”行动始终,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把开展“1+N”行动的过程转化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基层依法治理生动实践的过程。
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村(居)法律顾问与村(居)“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利用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等场所,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广泛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之间从人员场地到共建共治共享等各方面的全方位协作机制和协作平台。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工作,每半年要将结对子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公示,征集群众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提高工作质效。
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区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办)村(居)法律顾问每年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2次以上法治培训。村(居)法律顾问在驻村“问诊”期间或应约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注重以案释法,注重在具体法治工作中开展手把手、解剖式指导帮带,着力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开展精准普法。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开展精准普法。根据公民法治素养调研结果,发挥“法律明白人”既有血缘、亲缘、地缘优势,又有乡情、亲情、友情资源,针对农村常见问题,进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将“高大上”的“法言法语”转化为“接地气”的“土言土语”,面对面在街坊邻居中开展零距离精准普法。
共同促进依法治理。支持和鼓励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等工作,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村(居)法律顾问要指导、协助“法律明白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共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支持村(居)法律顾问直接介入复杂、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提高调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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