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隆化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不断统筹社会多元解纷力量,建立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扎实推进平安隆化、法治隆化建设,努力打造基层治理新“枫”景。
一是搭建诉源治理机制,构建“法院+”联动解纷格局。与县政法委、公、检、司、信访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多元解纷 一体化推进多元共治工作实施意见》,将多元共治工作落到实处。深化落实“法院+”联动机制,畅通我院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其他多元解纷力量的联络沟通与协调配合,通过构建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模式,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二是集聚多元解纷力量,打造诉讼前端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力量,在矛盾纠纷高发领域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诉调对接制度,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就地调解。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构建更加开放、多元共治的诉讼前端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聚焦深层治理,推动诉源治理的“纵深性”。深入推进“三源共治”,拓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功能,发挥中心法庭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的联动作用,总结“一庭两所多部门”在联调联动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构建“法庭+基层组织+特邀调解员”的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等前端预防活动,让纠纷“防于未然、止于未诉”。
四是制发司法建议,增强诉源治理“靶向性”。把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领域或部门以司法建议的形式针对性发出“法院预警”,发挥司法建议在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的作用,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的功能,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不断深化多元共治成效。(张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