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扒齿港人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成功调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并及时跟进督促履行义务,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在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的同时,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原告马某承包被告某公司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共产生工程款14万元。被告公司于2019年向原告马某支付了工程款3万元,但尚欠11万元至今未结清。后原告马某将被告公司起诉至滦南法院,要求被告公司给付剩余工程款并给付利息。
滦南法院扒齿港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认真梳理案情,以双方争议焦点为导向,精准实策,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马某11万元。
案件调解完成后,办案人员依然高度关注调解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发现到了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但被告公司仍未主动还款,办案人员遂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公司,告知其如不履行履行生效调解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对其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在了解到被告公司需要走审批手续,且因主管财务的经理在外出差未归,可能会晚些时间给原告马某汇款的情况下,办案人员让被告公司明确了最晚履行时限,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反馈给原告马某。在承诺最晚履行时限届满前,被告某公司将11万元款项一次性汇入原告马某银行账户。
至此,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彻底圆满解决。(王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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