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执行案款长期挂账不发放、不明款认领不及时等顽瘴痼疾,景县法院执行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院规章制度,坚持完善执行案款规章制度,强化流程监督,提高发放效率,切实打通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收取案款反复核对。在收取或扣划案款时,严格与当事人确认汇款账户,并与判决书、强制执行裁定书进行核对,切实做到一案一账户,确保实现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确认银行账户与户名的统一,避免冒领的风险。
二是确定案款发放期限。案款的发放期限为缴款之日起15日之内,为避免出现超期发放案款的情况,特规定若有超过10日未发放案款的,则由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督导,便于部门负责人掌握本部门可能超期发放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寻找合适办法,督促承办人按时发放。
三是完善案款发放机制。全面推行流程管理,在案款发放前,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度,分别由办理执行案件的员额法官、主管财务的副院长签字,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和执行纪律,确保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案款发放过程中,当事人仅需提供其名下的银行卡号、开户网点信息,承办人负责在审判管理系统录入,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网上核实,银行工作人员网上审批通过后,执行案款即可到达当事人指定账户。
四是建章立制,应退尽退。为杜绝执行案款超期发放的现象发生,让案款清理工作标本兼治,景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案款都能够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放,切实推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执行案款的发放是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着胜诉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景县法院将继续落实一案一户,严把管理关口,守住胜诉当事人的钱袋子,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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