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基层乡镇、村和县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1个相关县直部门延伸。加强对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建设,全县20个乡镇全部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45个行政村全部建起公共法律服务站,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法律援助供给模式,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共享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在实际工作中,由“三化”来体现。
一、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唐县司法局打造智慧普法平台,活化载体,实化效果。唐县智慧普法平台建设于2021年12月,设置了党建引领、预约办事、在线学法、普法宣传等4大板块,涵盖了唐县司法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内容。平台普及了全县345个行政村和10个居委会。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与智慧普法平台对接,民主法治示范村均在法治广场设置了智慧普法平台二维码牌子,创建了法治文化一条街,并附上了二维码,扩大了覆盖范围。智慧普法平台的建设便于辖区内的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加强了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更快地实现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用法,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一体式智能查询机和“律兜”设备。群众可以通过智能查询机清楚的了解到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办事流程和一些法律法规;通过“律兜”,办事群众可以免费扫码登录,联系到各领域优秀的律师,通过与相关领域专业律师进行线上交流,有效的解决了即时性的法律困扰。“律兜”设备在2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有安置,有效的从基层解决了法律问题。
二、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唐县公证处制定“最多跑一次”等十项便民利企措施,今年已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70件。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开通线上咨询、受理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等。2023年唐县公证处为特殊群体上门办理公证3件。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制作了便民二维码,2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45个村委会张贴法律援助便民二维码和公证便民二维码,同时也在各个微信工作群、村民微信群中积极转发法律援助便民二维码。群众通过扫描法律援助便民二维码能更好更方便的了解到法律援助事项和申请渠道。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证明表等。同时要求各个司法所长及乡镇工作人员都学习并孰知法律援助业务流程,更加方便人民群众,真正实现了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趟”的要求。唐县法律援助中心完善了法律援助受援人须知、一次告知、案件质量、定期跟踪回访等规章制度。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通过法律援助热线积极回应群众电话来访咨询,推动线上与线下工作相结合。对于案件的进展,积极与律师、当事人进行回访调查与追踪,针对于不方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了解、回应并积极解决群众的呼声、意愿与诉求。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工作绩效。唐县法律服务队伍80余人,全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并加入村居微信群,便于群众咨询了解法律问题,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让法律问题得到解决。
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唐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唐县司法局与公检法和民政部门建立对接机制,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与诉讼费用减免缓制度的衔接办法》,与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家庭的核查认定办法》,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唐县规范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和《唐县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规定》。通过与县直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强大合力。
2023年唐县司法局开展满意度提升年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充分发挥实体平台满意度评价器作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业务窗口,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公示了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程序、申请材料、受援人权利义务、接待制度、案件受理、监督电话,同时公开公示了公证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对已经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公证进行回访,当事人的满意率达到100%。各服务窗口均设置了满意度测评器,未收到差评事宜。(马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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