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冀州区人民法院坚持把审判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23年9月7日,冀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质效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李占芳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及全体入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李占芳院长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根据冀州区法院1-8月份审判质效考核排名,对照河北省高院新制定的《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评价办法(试行)》,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李占芳院长强调要认清当前工作形势,直面问题短板,精准施策、坚持向管理要效益,以管理促发展,力求提质增效、创先争优。
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院党组每月末组织各办案团队召开执法办案调度会,结合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审判执行质效考核通报,剖析弱项指标的主客观原因,并对今后执法办案工作作出部署。各办案团队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对照各项考核指标固强补弱,充分利用繁简分流、轻刑快审、小额速裁、调解等缩短办案期限,快办案、办好案,同心协力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要开展案件评查。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联合院党组推出每月案件抽评机制,将案件质量提升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随机抽取案件进行评查。评查以一案一表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纸质、电子卷宗,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结束后,就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督促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建立案件监管防控长效机制。全体法官要增强审限意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案件质量监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三是要加强案件监管。依托审判管理平台加强“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对“四类案件”进行全程监督,院庭长监督管理的时间、内容、节点、处理结果等在案件卷宗和办案平台全程留痕,依托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切实提升监督成效,并把院庭长监督管理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留痕等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督促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助力审判质效提升。(宋青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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