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俊林)从3月29日河北省检察院召开的“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自今年3月起,河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主要锚定河北省委、省政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突出燕山—太行山、张承坝上地区、白洋淀、衡水湖、大运河、渤海湾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服务保障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大局。
河北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确定专项监督活动重点:一是破坏大气环境领域,包括钢铁、焦化、煤电、水泥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气体;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准排放,工程机械冒黑烟等破坏大气环境及生态功能的行为。二是破坏水环境领域,包括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含病原体的污水或剧毒废液,倾倒废渣、废液、垃圾、放射性固体废弃物、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和其他废弃物等破坏水环境及生态功能的行为。三是破坏土壤环境领域,包括超标准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开采冶炼有色重金属造成周边耕地土壤环境污染;建设产生固体废物项目和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场所设施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等破坏土壤环境及生态功能的行为。四是破坏生态资源领域,包括非法开采、取用、浪费水资源;违规引进外来物种、非法捕捞、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放牧、过度施肥、过度投药等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
在具体工作中,河北省检察院借助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该省检察院“两微一端”、“公益诉讼随手拍”等多媒体平台,发动公益诉讼观察员、志愿者,发挥与行政机关建立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作用,发现受理一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新闻媒体关切的案件线索;贯彻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过程的监督,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修复治理受损生态环境;突出办案重点,发挥“一体化”优势,统筹省市县三级院办案力量,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推动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带动办案质效提升,彰显专项监督成效;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源头治理,通过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助力解决重难点问题。
河北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肩负起推动构建首都绿色生态屏障的重大使命,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活动,拓展案源渠道,搜集梳理一批案件线索;善于攻坚克难,集中办理一批影响力大、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强化恢复性司法,修复治理一批遭破坏的生态环境;深化溯源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系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持续深化协作,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总结形成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指引;注重示范引领,总结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勇于开拓进取,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河北特色和辨识度的生态环境检察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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