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案件当事人李某将一面写有“真情温暖感人心 依法调解解纠纷 应有法理人情在 关爱有加胜亲人”的锦旗送到景县法院王国鹏法官手里,由衷地表达其对王法官的感激之情,一件因夫妻感情破裂引起的自2015年开始至2022年结束长达七年的离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2011年11月16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2013年1月26日生一男孩取名苏某某,一直随原告生活。2015年6月份双方因发生矛盾开始分居生活,被告李某自2015年6月份至2021年4月份,因左眼脉络膜问题在景县仁明眼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因抑郁、焦虑状态,在本地医院及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天坛医院等医院及医疗服务机构进行诊断治疗。
2015年4月份被告向本院起诉离婚,原告于2015年6月份、2018年3月份向本院起诉离婚,以上案件均因撤诉结案。后原告于2020年4月20日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2021年4月2日,原告以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为由,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景县法院于2021年6月份作出准予原被告离婚的判决,被告李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在审理后发回景县法院重新审理,景县法院指定由王国鹏法官进行审理。
法官审理:王国鹏法官在接手该案件后,没有急于开庭判决,在了解原被告基本情况后,他秉承着“解决纠纷、消除对立、促进和谐”的宗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李某的情绪极为不稳定,且对调解极其消极抵触,面对这种情况,王国鹏法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等多种调解方式反复多次进行调解,他本着司法为民理念,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被告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将法理和情理相结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用耐心、细心、爱心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数十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可以接走孩子生活两天,每年的寒暑假均可接走孩子生活两周,另外原告当庭给付被告共同财产折款10万元,该调解协议内容详细且具体明了,充分保障了被告李某的探望权和财产权利。
调解协议签完字后,已近晚上八点,由于被告李某携带巨额现金,且孤身一人,为确保当事人安全,王法官亲自开车带李某到就近的银行存钱,随后将其安全送回家中。李某在写给王法官中的信中写到:“当天太晚了,当时他送我回家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他才真正的像父母一样在为你考虑问题,那一刻我被感动到了。”短短几行字无华却有心,既是对王法官办案质量的认可,也是对法官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肯定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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