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庆忠同志、高宜静同志在工作中践行了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固安法院的良好形象!”近日,固安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一起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尹某在信中对案件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尽职尽责、公正高效的为民情怀和司法服务予以称赞,并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2022年8月,固安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尹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尹某为固安某高档小区一户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拖欠了数年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尹某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受理案件后,胡庆忠法官立即组织书记员高宜静联系尹某,并向其送达相关材料。经了解得知,因尹某邻居家的空调外机紧挨尹某住宅窗户,运转时产生的噪音影响其正常休息,且该邻居种植的树木也影响了尹某住宅的采光,尹某曾多次就拆除空调外机、移除树木与该邻居进行交涉未果,向小区物业反映了该情况。尹某认为物业并未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物业服务不到位,遂拒缴物业费。尹某提出反诉请求。
该案审判团队了解到被告目前在北京工作、生活,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被告到庭来回奔波的不便,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网上开庭审理。
“书记员,请问互联网庭审我要怎么操作?”
“您搜索微信小程序‘云审’,输入庭审码,即可参与互联网庭审。”
庭审当日,被告尹某由于年龄较大,对电子产品操作不熟练,在书记员高宜静一遍又一遍耐心细致地指导下,通过手机顺利进入“云审”互联网庭审系统参与线上询问。庭后,胡庆忠法官想再次尝试调解原、被告双方的纠纷,虽然被告尹某的请求不构成反诉,但胡庆忠法官秉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对被告的请求一并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一轮又一轮的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主动撤回了起诉,被告也撤回了反诉,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对此结果都很满意。
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来,固安法院积极发挥审判执行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为民措施更有“温度”、利民实绩更有“高度”、惠民答卷更有“厚度”,把更多实惠和便利带给群众。下一步,固安法院将再接再厉,珍惜荣誉,积极作为,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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