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要求,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吴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县域河流污染行为的监管,为县域河流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吴桥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吴桥县梁集镇人民政府移交的关于镇域内个别养殖户不听劝阻多次向北徐王河塘排放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粪便的违法行为线索。吴桥县检察院联合乡镇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对该处环境污染进行实地查看,发现该养殖户长期向北徐王村河塘内排放生活污水,造成土地碱化、水面生成大量绿色漂浮物,影响整体环境质量和水域生态系统。
针对该环境污染问题,该院依法向梁集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封堵排水口并举一反三加强对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改,同时建议其严格落实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对发现的类似环境污染问题及时予以行政处罚,确保不留监管死角。检察干警对养殖户乱排乱放行为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机关要求指导养殖户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排查结果及时书面回复我院。
守护绿水青山,任重道远。下一步,吴桥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辖区水域环境进行跟踪回访,形成检察机关与乡镇政府、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携手推进水域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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