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李同晓,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1994年12月入伍,2005年5月退伍,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现任清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1994年12月,刚满18岁的李同晓怀揣着绿色的梦想,带着亲人的期望参军入伍来到位于天津市解放军某部,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在这里,他勤奋刻苦,不畏艰难,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和顽强的意志,各项军事成绩名列前茅,受到了各级领导和战友们的一致好评。
脱下军装,穿上警服,李同晓同志始终保持一名军人的本色。李同晓同志于2005年5月被组织安排到清河县公安局成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在公安工作中,他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作风,时时处处以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遇急难险重的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以凛然正气和雷霆之势,高举正义之剑,除凶斩恶,荡浊涤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
从警以来,他历任刑警大队民警、派出所指导员、派出所所长、刑警中队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在与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他始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到一个单位都带出一个先进集体,在他的带领下,他本人和所在单位的民警没有一人因违纪违法被调查。
在刑侦一线“拼杀”时,他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和犯罪嫌疑人演绎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协同同事侦破了一系列大案要案,无愧为清河公安的一把尖刀。在基层派出所时,他当起人民的勤务员,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声音,大到刑事案件,小到家庭纠纷,他都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赢得了各方面的好评和辖区群众的爱戴。
在特巡警大队时,在短短半年时间内,他带领新招入的辅警队伍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将特巡警大队打造为清河县公安机关的钢铁巡防队伍。无论身处何地,担任何职,得到身边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李同晓同志一贯表现优异,2008年2月被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2012年2月被邢台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3月因“清网行动”成绩突出被公安部通报表扬,2012年2月被中共邢台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政法系统职业标兵”,2017年2月被邢台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十大邢襄名探”,2017年2月被邢台市公安局记“三等功”,2018年2月被邢台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百佳民警”,2018年10月被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中共邢台市委政法委员会、邢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邢台市民政局、邢台市人社局评为“邢台市最美老兵”,2019年12月被河北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2020年6月被邢台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多个荣誉称号。这每一个荣誉后面都倾注着李同晓同志的智慧、艰辛和对公安工作的满腔热血,这每一个荣誉都折射出李同晓同志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始终忠贞不渝的人生轨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