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袁立涛)近日,深州法院护驾迟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均是白发苍苍的七旬老人,俩人虽是半路夫妻,但已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多年的感情为何让张大娘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呢?
拿到案卷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张大娘和于大爷取得联系,了解到双方均系再婚,感情基础不稳固,婚后双方经常争吵,曾多次闹离婚,但都在子女的劝说下和好。现于大爷因身体原因已住进养老院,双方都坚决要求离婚。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法官考虑双方年事已高,再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已二十余年,具有一定感情基础,因此希望通过调解使双方继续生活、相互扶持、共度晚年。于是护迟法庭工作人员将两位老人约至法庭进行调解,但是俩人之间的矛盾似乎比法官想象的更大。双方都希望法院判决离婚,不愿接受调解。
面对两位老人消极的调解态度,承办法官变更为“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位沟通,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并从感情、亲情、法理等不同角度有针对地做两位老人的工作,但是双方均表示离婚是双方深思熟虑的结果。
看到两位老人坚决的态度,承办法官考虑再三,决定再与双方子女联系,听取双方子女的意见,希望双方子女能给两位老人做和好工作。出乎意料,双方子女都表示尊重俩人意见,并且愿意承担各自父母今后养老责任。经综合考量,最后承办法官出具了调解书,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
“少时夫妻老来伴”,在年轻的感情逐渐淡去之时,老年夫妻间感情更多的是对一份承诺的信守和由此演变而来的符合公序良俗的家庭责任和社会担当。老年婚姻关系的解除,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离婚案件。近年来,老年离婚案件数量逐渐增多,其产生的影响牵涉至子女、甚至孙子女在内的多个家庭,深州法院护迟法庭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新思路,谨慎对待老年离婚案件,在能和好的前提下,尽量帮助双方修复感情,使俩人重归于好,相互陪伴。但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继续这段婚姻,我们也应该尊重双方,尽量不激化双方矛盾,和平解决纠纷,努力还双方一个愉悦、幸福的晚年生活。同时在养老问题上,应尽量与双方子女沟通,妥善解决老人赡养问题,不要让离婚后的老人成为“空巢”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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