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李炜莉、王春月)近年来,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呈上升态势。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公安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安全问题治理,2022年2月18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昌黎县公安局治安、禁毒等部门召集本地范围内韵达、申通等十余家寄递企业代表在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题为“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座谈会”。
会上,昌黎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丽萍深入解读了“七号检察建议”的背景、意义及目的。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炜莉宣读了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我县近年发生的涉寄递企业典型刑事犯罪案件,就寄递企业在案件中充当角色、工作漏洞、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对于刑法中所规定的寄递企业从业人员可能触犯的刑法罪名,结合具体罪名对寄递企业在收发邮件过程中注意事项进行提醒。公安机关代表也就具体案件向寄递企业代表发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随后,昌黎县院、昌黎公安局与各寄递企业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过程中好的做法、存在困难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根据座谈会讨论情况,昌黎县院第一检察部对规范寄递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四项具体建议:
1、根据公安机关建议,建立寄递企业从业人员失信、违法犯罪查询审查制度,寄递单位应主动向公安机关就新从业人员情况进行报备,消除从业人员违法犯罪隐患;
2、加强对寄递企业从业人员法制培训,提高防范意识,明悉违法犯罪情形,杜绝从业人员参与违法犯罪的同时,及时发现在寄递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会上公布了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3、寄递单位应将“实名寄递”、“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切实落实到位,并保证无死角无遗漏,同时将开箱留痕、实名制登记等好的做法进行全面推广实行;
4、对于不明液体、粉末、枪支或相关零件、动植物及其制品、纸币等委托寄递物品高度警觉,严格审查,发现问题苗头及时举报。今后,昌黎县院将同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法律宣传等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并采取跟踪督导等方式重点对寄递企业人员防范意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并达到全覆盖等情况进行巡查。对于寄递从业人员在从事收寄过程中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寄递企业代表均表示座谈会非常及时也很切合实际,通过此次座谈,各企业明确了自己的法律责任、社会义务、注意事项,表示会将“七号检察建议”内容向员工进行传达,结合座谈会内容审视自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漏洞。坚决将检察建议内容落实到实处,欢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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