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李炳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景县法院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各类破产案件。同时,在依法公平清理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充分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经济领域风险,有力促进了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切实为景县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一是坚定正确的指导思想。针对重视破产偿债功能、忽视破产保护和拯救功能的传统观念,加强重整法律宣传,先后在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表和宣讲重整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引导社会锻造重整保护和挽救困难企业的理念。
二是树立科学的审判理念。确立“依法受理,积极审理”指导思想和“优先重整、及时清算、保障民生、和谐共赢”的审判理念,对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力促重整再生;对产能落后企业,及时宣告破产退出市场。高度关注职工、购房业主等弱势群体利益,兼顾多方利益衡平。
三是依靠党委政府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企业破产涉及的诸多问题单靠法院自身无法解决。因此,该院就破产案件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破产案件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就有关重大事项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沟通,实现了与司法程序的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难题。
四是进一步规范破产审理程序。对破产类案件,该院严格按照审判流程和程序,稳步推进案件办理。严格立案审查,依法受理案件;依法指定管理人,为企业选好“管家”;公开审计评估机构的产生方式和工作流程,确保公正透明;及时解除或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充分发挥债权人会议职能作用,并严格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程序,真正实现程序规范、实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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