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王永军)2022年1月17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杨春光同志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优秀检察援疆干部。
奔波援藏第一现场,远离家乡挥洒青春。他们,为确保边疆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责无旁贷;他们,任务在肩,舍小家顾大家,只为了心中的责任与担当。2021年9月6日,杨春光同志主动申请与26名援疆的河北检察干警一起乘机飞往新疆巴州大地,他被分到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在近五个月时间里,他作为一名援疆检察官,圆满的完成了受援检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当地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同时与边疆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民族感情,增进了民族间的团结。
心系边疆,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杨春光同志克服远离家乡,水土不服等诸多困难,迅速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进入工作状态后,了解到受援检察院每年要办理2000余件刑事案件,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他在近五个月工作时间里,不辞辛苦,加班加点的勤奋工作,共办理刑事批捕起诉案件30余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参与下沉走访6次,防疫值勤3次,开展结亲帮扶5次,备勤5天,值班8天,去企业调研走访2次,较好地完成了检察和疫情防控工作等各项任务。
聚焦主业,准确办理刑事案件。杨春光同志认真了解受援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向受援检察院介绍了承德县检察院先进的办案经验和理念。他多次参加检察官联席会,同受援检察院办案人员共同探讨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定性准确,不枉不纵。同受援检察院检察人员、公安民警一起研究情节轻微危险驾驶案相对不起诉后刑事行政处理衔接机制。针对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及民营企业串通投标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对两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审查起诉一起某中学在校教师性侵学生一案中,针对该学校存在监管漏洞情况,从教职工准入要求、学校主体责任和制定科学师德考核机制等向该中学制发检察建议书一份,收到较好的效果。
情系百姓,全心开展援疆工作。作为一名援疆检察人员,杨春光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半年的援疆工作,他深深地爱上了库尔勒这片热土,感受到库尔勒各族人民的热情。中秋节期间,他同受援单位分管领导一起到包头湖维吾尔族亲戚家过中秋节,同结亲对象开展同吃同住活动,加深了与结亲对象之间的感情;元旦期间,他主动请缨到包头湖农场下沉,深入多家农户宣讲党的政策,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群众出谋划策寻找致富之路。刚到受援单位不久,正值包头湖香梨收获之时,他主动到梨农家义务采摘香梨3天,受到了梨农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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