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明确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
2022年 1月11日,固安法院李珉调解速裁团队通过电子送达平台成功送达一份民事调解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固安法院首次通过电子送达裁判文书。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被告林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繁简分流至李珉调解速裁团队,经诉前调解,案件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天,团队人员便出具调解书,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成功向双方送达民事调解书。原告委托代理人表示:“这是我第一次收到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调解书,点开手机就可以接收,实在是太方便了!”
“以前不论是邮寄送达,还是上门送达都耗时较长,且当事人未必能及时接收。现在采用电子送达,可以做到秒送达、秒接收,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承办法官李珉介绍道,《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固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新法、了解新法、适用新法,积极引导干警充分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作用,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跑累、问累。
近年来,固安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速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目前已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扩建改造,全面开通网上立案、网上交退诉讼费等全流程线上司法服务,诉讼服务基本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潘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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