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王苏阳、焦艳娇)2018年8月7日,徐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借给朋友程某5000元人民币。两年半过去了,程某一直没有归还借款,而且在徐某多次催要后,干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玩起了“失踪”。万般无奈,徐某将程某起诉到灵寿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
2021年4月,灵寿法院民事审判庭尚春彦法官接收案件。了解到该案权利义务明确、数额不大,且双方是昔日好友,如果能够调解对双方都有利。于是,尚春彦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程某于庭前偿还徐某2500元。6月5日,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程某偿还徐某剩余的2500元。
案件判决后,程某迟迟未归还剩余的2500元。11月17日,徐某某申请执行生效判决。程某继续和法院玩起“躲猫猫”,电话不接、传唤不至。执行员王德巍、陈风岭、曹磊等几经周折,打听到被执行人程某父亲的联系方式,经过与其父亲释法明理,其父表示将督促儿子尽快与执行人员联系,履行判决。12月31日,程某将剩余的2500元款项交至法院,案件执行完毕。
2022年1月6日,为感谢法院公正审判和迅速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某特意向审判法官尚春彦和执行员王德崴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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