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陈立杰)卢龙县公安局主动作为、深化服务,采取七项措施推动在县域就业的人员就地城镇化,让他们更加有归属感。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按照“按需前移、有序引导、就地城镇化”的原则,以在县城区和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依据,其中自购房、合法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的借住房、租赁房屋全部包含在内。降低落户门槛,实现人口按需迁移,让更多人享受城镇化福利。
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具有城镇户籍(县城镇和建制镇)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让进城务工人员更加有归属感。
放开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可以在县城镇、建制镇申请办理落户。
创立社区公共户口。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及尚未确定归属居委会、门牌号的固定住所居住,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迁入人员,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的人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求在县城及建制镇的工作人员把本人及家人的户口迁至工作所在地。以县公安局的起草下发通告:涉及我县卢龙一中、宏远私立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可将户口迁至卢龙镇集体户口。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将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全部纳入登记管理范围。依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提供人口统计分析数据,服务政府决策。建立健全户口登记、户口迁移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为人口迁移提供高效服务。
改革居住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的办理范围,非本县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县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县城镇、建制镇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积极推动建立与居住证相关的公共服务提供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推行网上办、即时办。加大宣传力度,把无条件落户城镇户口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完善工作措施和便民利民工作流程,减少群众办理户口业务的条件和程序,推行网上办、即时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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