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蔡丽萍)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12月9日下午,昌黎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越带领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法制大队负责人、预审大队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应邀来到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与我院刑检部门全体检察官同堂学习并就重点业务工作充分会商,我院张军检察长与刘越副县长分别主持业务学习和案件研讨会议。
会商会上,张军检察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主管副检察长孙爱民同志就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工作建议;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向公安局的同志们传达了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会议纪要主要精神。昌黎县公安局结合重点难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我院刑检部门检察官结合刑事司法政策和指导性案例,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充分研讨,统一执法理念,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昌黎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越表示: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意见》之机,昌黎县公、检两家召开的这次会商会,为今后两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相互配合制约开了个好头,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要进一步提升证据意识,站在公诉和庭审的角度审视证据和案件定性,从思想上转变司法理念,行动上深化办案质效,构建协同有力的检警关系。
昌黎县院检察长张军指出:做好刑事司法工作,特别是提高案件质量,需要公安、检察机关的高度协同,落实好最高检和公安部《意见》是加强新时代公安和检察机关司法协作和法律监督的最新要求,本质是双赢共赢,目标是以高品质的司法办案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本次会议首开先河,开诚布公地正视因职能定位不同而造成的司法理念上的差异问题,达到了目标趋同,使命方向一致的共识,就办案理念和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为全面提升新时代昌黎检察和公安机关整体工作合力和质效提供了方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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