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徐静乾)建筑物已完工,工程款却迟迟不到位,不止当事建筑公司会因此缺乏中转资金,急得团团转,工人的工资也会迟发,进而引发一系列问题。近日,灵寿县人民法院调解员曹伟伟仅用12天就调解成功一起887.4万元的工程欠款纠纷。11月11日,北京某建设公司代理人特地来到灵寿法院向调解员曹伟伟送锦旗表达谢意:“这个工程2019年6月份就完工了,可是被告一直没有支付我们款项,现在在法院的调解之下,终于达成了调解书。我代表公司非常感谢灵寿县法院,感谢曹调解员的尽心帮忙。我们能够快速拿到调解书,不用打官司就能把事情解决掉。”
2019年6月,北京某建设公司承建的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的灵寿某工程竣工。但工程结束后,因疫情、内部经营等因素影响,石家庄某房地产公司资金出现周转困难,未能按期支付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887.4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1年10月28日,北京某建设公司到灵寿县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要求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887.4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冀时调后,调解员曹伟伟迅速查阅卷宗,因原告建设公司在外地,本着“让当事人少跑腿”的原则,曹伟伟多次实地考察案件所诉事实标的物,查看相关合同和交易账单流水等。然后,与被告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与之数次电话沟通,但效果并不太理想。于是,曹伟伟进一步登门拜访,采取现场面谈方式沟通,告知其被诉的相关诉讼风险及可能产生对其不利的后果。多次沟通后,被告终于同意与原告达成和解,尽快履行欠款。
2021年11月9日,原被告达成和解,灵寿县人民法院为双方出具调解书,案件圆满终结。
|